结论: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及双方约定是否合法合规。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劳动者未实际到岗工作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即使劳动者因特殊原因(如病假、停职留薪等)未实际到岗,只要劳动关系存续,用人单位仍需依法缴纳社保。
例外情形: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劳动者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但继续缴纳社保(如停薪留职),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最低工资、社保基数等),则可能被认定为合法。但此类协议需严格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定,否则可能因“未实际履行”被认定为无效。
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如劳务关系、合作关系)
社保缴纳以劳动关系为前提。若双方仅为劳务关系(如退休返聘、兼职)、合作关系或委托关系,用人单位无强制缴纳社保的义务。但需注意:
用人单位违规缴纳社保的法律后果
建议:
如有具体场景(如停薪留职协议、劳务合作等),可进一步提供细节,我会为您分析合规性及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