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辞职后原单位会给一个什么手续-董占国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劳动纠纷

在单位辞职后,原单位通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一系列的手续和证明文件。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手续:

  1.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 这个证明通常被称为《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它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关键信息。
    • 这个证明是劳动者后续求职、办理社保转移等手续的重要依据。
  2. 辞职证明书(针对特定情况):

    • 对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如果他们选择辞职,根据原人事部的相关规定,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会发给辞职人员《辞职证明书》。
    • 这个证明书是辞职人员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正式文件,也是他们后续办理相关手续(如干部身份审定、工作介绍信等)的基础。
  3. 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除了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外,原单位还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这包括将劳动者的个人档案转交至新的接收单位或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及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和续接。
  4. 其他可能的手续:

    • 根据具体情况,原单位可能还需要为劳动者提供其他相关的手续或证明文件,如《辞职人员干部身份证明书》(如果适用)、《辞职人员工作介绍信》、《工资转移证》等。
    • 这些手续或证明文件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单位性质或劳动者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总结与建议:

  • 在辞职时,劳动者应主动向原单位了解并确认需要办理的具体手续和证明文件。
  • 确保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内容完整、准确,并妥善保管好这份证明文件。
  • 如果遇到原单位拒绝出具相关证明或拖延办理手续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劳动者应积极配合原单位和新的接收单位或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工作,确保手续的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