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15天上诉期过了就不能再上诉了。劳动仲裁裁决书规定的15天起诉期限是法定的,一旦超过这个期限,仲裁裁决书就会发生法律效力,需要按照仲裁裁决书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如突发的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如因疫情管控措施等)耽误期限,导致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仲裁裁决存在可撤销情形: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能证明该仲裁裁决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可撤销情形,比如在适用法律、法规方面确实有错误,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但这种情况要符合法定条件且法院会严格审查,成功的可能性较小。
因此,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应当及时关注起诉期限,避免因错过而丧失权利。如果确实错过了上诉期限,且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况,那么就需要按照仲裁裁决书的内容来履行,如果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