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在职在编是否包括聘用人员”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语境和单位的管理规定。不过,我可以根据一般情况和您提供的参考信息,给您一个较为详细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在职在编”和“聘用人员”这两个概念:
在职在编:通常指的是在单位中有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他们享有单位提供的正式待遇,包括工资、福利、晋升机会等,并且他们的职位和编制是相对稳定的。
聘用人员:则可能指的是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可能没有正式的编制,或者他们的编制属于另一种类型(如聘用控制数等),他们的待遇和晋升机会可能受到聘用合同的限制。
现在,结合您提供的参考信息:
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的通知中,明确提到了“在职在编(含聘用控制数)工作人员”,这说明在这个特定的语境下,“在职在编”是包括了聘用控制数的人员的。但这里的“聘用控制数”可能是一种特殊的编制类型,与通常意义上的“聘用人员”可能有所不同。
在深圳市统计局的解释中,单位就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中,在岗职工又包括在岗职工(这里可能有些重复,实际上应理解为正式在岗的职工)、劳务派遣人员(虽然他们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同,但在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以及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这里的“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可能更接近于通常意义上的“聘用人员”,但他们并不属于“在职在编”的范畴。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在一般情况下,“在职在编”通常不包括通常意义上的“聘用人员”,即那些没有正式编制,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但在某些特定的语境或单位管理规定中,“在职在编”可能包括某些特殊类型的聘用人员,如聘用控制数的人员。这需要根据具体的语境和单位的管理规定来判断。
因此,如果您想确定某个具体单位或语境下“在职在编”是否包括聘用人员,最好的办法是查阅该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或咨询该单位的人事部门。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