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情况-钟波律师|法行宝
2026-07-13 劳动纠纷

用工单位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情况,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多种情形,以下我将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1. 法定退回情形:

    •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情形主要包括:
      • 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 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 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退回条件成就的;
      • 劳务派遣用工期限届满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非法定退回的合法性审查:

    • 若用工单位非因上述法定情形退回劳动者,则可能构成违法退回。此时,劳务派遣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违法解除的法律责任。
    • 劳动者在面对非法定退回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说明退回理由,并可向劳务派遣单位或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退回后的处理:

    • 劳务派遣单位在收到用工单位退回的劳动者后,应依法处理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若劳务派遣单位欲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 若劳务派遣单位继续留用劳动者,则应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并确保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合理。
  4. 劳动者权益保护:

    • 劳动者在面对被退回的情况时,应保持冷静,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提供书面退回通知,并明确退回理由。
    • 若劳动者认为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的处理行为违法或不当,可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举例说明: 假设某用工单位因经营策略调整,决定减少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但并未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也未出现法定退回情形,便擅自将部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此时,该用工单位的行为即构成违法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在收到退回的劳动者后,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应与劳动者协商后续处理方案。若劳动者对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的处理行为不满,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总结与建议: 用工单位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随意退回。劳动者在面对被退回的情况时,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