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四休二加班费如何计算-金如根律师|法行宝
2026-07-10 劳动纠纷

上四休二工作模式下加班费的计算需根据具体加班情形确定,核心结论如下:

  1. 工作日延长加班(超出每日8小时部分)
    若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超出部分按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例如:日工资300元,工作10小时,则加班费为(10-8)×300×150%=900元。

  2. 休息日加班(周六日或轮休日)

    • 若休息日工作且未安排补休,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例如:日工资300元,休息日工作1天,加班费为300×200%=600元。
    • 若已安排补休(如后续调休),则无需支付加班费。
  3. 法定节假日加班
    无论是否调休,均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例如:日工资300元,法定节假日工作1天,加班费为300×300%=900元。

关键前提与计算逻辑:

  • 日工资标准:通常按“月工资÷21.75天”计算(21.75为月计薪天数,依据《劳动法》)。
  • 加班时长认定:需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保留考勤记录作为证据。
  • 特殊情形:若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加班费有更高约定,按约定执行。

建议:

  1. 核对劳动合同中关于工时、加班的条款,确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 保留加班证据(如考勤表、排班表),以便维权时使用。
  3. 若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费,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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