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的毕业派遣证遗失的是不是有明文规定不再补办-朱松梅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劳动纠纷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早年的毕业派遣证遗失是否还有明文规定可以补办”的问题,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我可以给您详细解答如下:

自2023年起,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同时取消了就业报到证的补办、改派手续。这意味着,无论是早年还是近年毕业的,一旦就业报到证(即您所说的毕业派遣证)遗失,均不再进行补办。

此外,该通知还明确了一系列衔接措施,包括:

  1. 建立去向登记制度:教育部门建立了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这有助于毕业生在求职就业过程中,更便捷地提供毕业去向信息。

  2. 明确户口迁移要求: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3. 明确档案转递衔接: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但缺失的无需补办。这简化了档案管理的流程,减轻了毕业生的负担。

  4. 明确报到入职流程:用人单位可凭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或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入职手续。这为毕业生入职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5. 完善信息查询渠道:用人单位、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毕业生的毕业去向信息,提高了信息查询的效率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早年的毕业派遣证遗失后,不再进行补办。但您无需担心,因为就业报到证已不再是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