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工伤认定是否一定要等停薪留职满后才去做”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告诉您,工伤认定并不需要等待停薪留职期满后再进行。
首先,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停薪留职期(在甘肃省等地区也称为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在受伤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和恢复的期间,这个期间的长短一般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来确认,并且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薪留职期的设置主要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和恢复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这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的时间。
因此,工伤认定和停薪留职期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工伤认定不需要等待停薪留职期满后再进行。您或者您的单位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尽快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便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