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制定销售任务,员工完不成任务就扣钱,这一做法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有明确约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销售任务及未完成任务的相应处理措施(包括扣减工资),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显失公平或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这种扣减工资的做法可能是合法的。
- 但需注意:即使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有约定,扣减工资的幅度也应当合理,不能超过法定限度。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约定:
-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并未明确约定销售任务及未完成任务的扣减工资措施,那么门店单方面扣减员工工资的做法就缺乏法律依据,可能构成违法。
-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门店补发被扣减的工资,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 合理性审查:即使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有约定,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也会对约定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如果扣减工资的幅度过大或条件过于苛刻,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序良俗,从而被认定为无效。
- 程序合法性:门店在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时,应当遵循民主程序,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如果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或未公示告知劳动者,那么其中的相关条款可能对劳动者不产生约束力。
建议:
- 对于门店而言,在制定销售任务及未完成任务的相应处理措施时,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合理的原则,并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同时,要确保扣减工资的幅度不超过法定限度,并遵循民主程序制定和公示规章制度。
- 对于员工而言,如果门店扣减工资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或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要求门店补发工资,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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