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下来后司法申请需要双方在场吗-张秀峰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行政纠纷

调解协议达成后,申请司法确认或执行时,双方是否需要同时在场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申请司法确认时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3条及《民事诉讼法》第201条,双方需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此时双方必须同时到场,或通过书面形式共同委托一名代理人代为办理。法院会审查调解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并出具确认裁定书。若一方未到场且未委托代理,法院将不予受理。

  2. 申请强制执行时
    若一方未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单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仅需申请方到场,但需提交已生效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书(如有)及对方未履行的证据。法院审查后可直接立案执行,无需被执行人到场。

实务建议:

  • 申请司法确认前,建议双方核对协议内容(如履行期限、方式),避免因条款歧义导致确认失败;
  • 若对方可能拒不配合,可在调解协议中约定“逾期不履行则自动进入执行程序”,并同步申请司法确认,以降低后续执行风险;
  • 执行阶段若对方下落不明,可申请法院公告送达执行通知,并通过查封财产、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推动执行。

如有具体协议条款或执行障碍,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协议内容提供针对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