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有哪些-李洋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种类繁多的法律问题。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整理的检察院管辖的职务犯罪种类及其简要说明:

一、贪污贿赂犯罪

这类犯罪主要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非法行为,具体包括:

  1.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将公款挪作个人使用,可能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
  3.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4.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等单位以单位名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5. 行贿罪与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财物。
  6. 介绍贿赂罪: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牵线搭桥,促成贿赂交易。
  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隐瞒境外存款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无法说明来源,或故意隐瞒不报境外存款。

二、渎职犯罪

这类犯罪主要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的公共利益受损,具体包括:

  1. 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处理公务,导致重大损失。
  2. 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
  3.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
  4.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无罪的人追诉,或有罪的人包庇,或作枉法裁判。
  5.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6.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与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导致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受损。
  7. 其他渎职罪名:如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等。

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

这类犯罪主要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具体包括:

  1. 非法拘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2. 非法搜查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
  3. 刑讯逼供罪与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证人使用暴力逼取口供或证言。
  4. 虐待被监管人罪:监狱、拘留所等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虐待。
  5. 报复陷害罪与破坏选举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等实施报复陷害,或利用职权破坏选举。

总结:

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对于发现的上述职务犯罪案件,有权立案侦查。这些犯罪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破坏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因此,对于此类犯罪的打击和惩处,是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的重要举措。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联系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或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