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职务犯罪种类繁多,主要涵盖贪污贿赂、渎职以及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些罪名的详细列举和解释:
一、贪污贿赂犯罪
- 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 挪用公款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其他相关罪名:还包括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等。
二、渎职犯罪
- 滥用职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其他相关罪名:还包括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枉法裁判罪、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等。
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
- 非法拘禁罪:指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 其他相关罪名:还包括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等。
这些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破坏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对于发现的上述职务犯罪案件,有权立案侦查。如需更详细的信息或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