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期间受工伤了能要赔偿吗-汪婷婷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在辞职期间受工伤,职工仍然有权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及流程如下所述。

一、赔偿项目及依据

  1. 医疗费用

    • 性质: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费等。
    • 支付方: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若未缴纳工伤保险)按规定支付。
    • 说明:这一权益与职工是否在职无关,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即可享受。
  2. 停工留薪期工资

    • 性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支付方: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说明: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且这一权益与职工是否在职无直接关系。
  3. 伤残补助金

    • 性质:对因工伤导致劳动者劳动能力受损的一种补偿。
    • 支付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支付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依此类推至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4.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性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于补偿职工后续可能因旧伤复发等产生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旨在弥补工伤职工因伤残导致的就业困难。
    • 支付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 支付条件: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且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支付标准: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与统筹地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 经济补偿金

    • 性质:若职工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而辞职,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索赔流程

  1. 工伤认定

    • 流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 劳动能力鉴定

    • 流程: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3. 协商或仲裁、诉讼

    • 流程: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可与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注意事项

  • 保险缴纳情况: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 权利主张:职工应及时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获得应有的赔偿。
  • 证据保留:在辞职前,应确保已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法定程序,并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

总结:在辞职期间受工伤,职工依然有权依法获得工伤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如果你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