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审败诉二审败诉都没做鉴定再审提出鉴定 可再审被驳回求救济还能做鉴定-刘颍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行政纠纷

结论: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即一审、二审均败诉且未做鉴定,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想通过司法途径进行鉴定并寻求救济,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困难的,但并非完全不可能,具体需视情况而定。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再审被驳回后的常规救济途径受限

  1. 再审程序的特点:再审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它是对原审判决的一种特殊救济方式,但再审的启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且再审被驳回后,通常意味着该案件在司法程序上的救济途径已经基本穷尽。

  2. 鉴定申请的时机:在诉讼过程中,鉴定申请通常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以便法院能够及时组织鉴定并作为裁判的依据。如果在一审、二审过程中均未提出鉴定申请,且再审申请也被驳回,那么再想通过司法途径进行鉴定,将面临很大的困难。

二、特殊情况下的救济可能性

  1. 新证据的出现:如果您在再审被驳回后,发现了新的证据,且该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那么您可以考虑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或提起新的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新证据与鉴定有关,您可以在申请再审或提起新诉讼时一并提出鉴定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新证据的发现和提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且并非所有新证据都能导致再审的启动或新诉讼的胜诉。

  2. 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法院认为案件事实确实需要鉴定才能查清,且该鉴定对案件的裁判结果有重大影响,那么法院可能会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且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

  3. 其他非诉讼救济途径:除了司法途径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例如,您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就鉴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据此进行和解或调解。

三、建议与注意事项

  1.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不同,且法律程序复杂多变,因此我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救济策略。

  2. 全面收集证据:无论您选择哪种救济途径,都需要全面收集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特别是与鉴定有关的证据,如相关物品、资料等,都需要妥善保管并适时提交给法院或相关机构。

  3. 注意诉讼时效:在寻求救济的过程中,您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您可能会丧失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的权利。

最后,虽然一审、二审均败诉且未做鉴定、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想通过司法途径进行鉴定并寻求救济的难度较大,但并非完全不可能。关键在于您是否能够发现新的证据、是否能够满足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的条件,以及是否能够通过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