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形成劳动关系,主要依据的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下是一些详细的认定标准和步骤,希望能为您提供清晰的解答:
一、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
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支配性劳动管理,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例如,用人单位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备劳动能力。
劳动管理:劳动者需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这包括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分配等。
业务组成部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应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劳动者的工作内容与用人单位的经营活动紧密相关,是用人单位实现其业务目标不可或缺的一环。
二、认定劳动关系的具体标准
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劳动关系可参照以下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这些能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经济往来。
身份证明文件: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这些能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联关系。
招用记录: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这些能证明劳动者曾向用人单位表达过求职意愿并被录用。
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排班表等,这些能证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是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重要依据。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能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参考依据,尤其是当其他劳动者与涉事劳动者处于相同或相似的工作环境时。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关系认定
在新业态用工模式下,如平台企业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承揽、合作协议时,劳动关系的认定需根据用工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具体应考虑以下因素:
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若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量等方面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则可能不构成劳动关系。
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若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用人单位的严格管理控制,如需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算法规则、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等,则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劳动者工作的持续性:若劳动者的工作具有持续性,且长期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则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劳动者能否决定或者改变交易价格:若劳动者无法决定或改变交易价格,而是由用人单位统一确定,则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四、争议解决途径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法规进行裁决,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举例说明:在指导性案例237号中,虽然郎溪某服务公司与徐某申订立的是承揽、合作协议,但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徐某申在站点从事配送工作,接受站点管理,按照站点排班表打卡上班,并根据派单按时完成配送任务。同时,徐某申的报酬组成包含基本报酬、按单计酬及奖励等项目,表明郎溪某服务公司对徐某申的工作情况存在相应的考核与管理。因此,法院认定徐某申与郎溪某服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认定形成劳动关系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主体资格、劳动管理、业务组成部分以及特殊情况下的用工事实等。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