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能否要求发货-张保全律师|法行宝
2026-06-21 交通事故

针对您提出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能否要求发货”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以及采购项目的相关规定。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成交通知书的发出通常意味着采购方已经确定了供应商,并准备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然而,是否能够直接要求发货,并不是单纯由成交通知书的发出决定的,而是需要依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及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

以您提供的“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服务器(询价)采购项目需求公告”为例,其中明确提到了:“成交人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及响应承诺与采购人联系办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供货等事宜。” 这说明,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即供应商)需要与采购人联系,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和响应承诺来签订采购合同,并办理供货等事宜。

进一步地,该公告还提到了付款方式:“按比例付款,发货后付款0.00%,验收后付款100.00%,质保期后付款0.00%。” 从这一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出,单纯的发货并不直接触发付款,而是需要经过验收环节。这也间接说明了,发货并不是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就可以直接要求的,而是需要按照合同和采购项目的流程来逐步进行。

因此,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您不能直接要求发货。您需要与采购人联系,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和响应承诺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供货时间、付款方式等具体条款。只有在合同签订并明确供货时间后,您才能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发货。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