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工资辞职后可以要回吗-贾志波律师|法行宝
2026-06-21 劳动纠纷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辞职后是可以要回的,具体分析如下:

  1. 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性质: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意味着,停工留薪期工资是职工因工伤而应享有的法定待遇,与职工是否在职、是否辞职无关。

  2. 辞职不影响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支付: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辞职,并不影响其已经享有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支付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

  3. 维权途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协商: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应得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 调解: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寻求第三方机构的帮助来解决问题。
    • 仲裁: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诉讼: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职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4. 注意事项:

    • 保留证据:职工在维权过程中,应当保留好与停工留薪期工资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伤认定书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 及时维权:职工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免超过时效而丧失维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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