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但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若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如前三年未缴,今年才开始缴纳),则时效从违法行为终止之日(即今年开始缴纳时)起算。因此,若您现在发现前三年未缴社保,且公司今年才开始缴纳,仍在诉讼时效内,可依法主张权利。
主张权利的内容
- 补缴社保:您可要求公司补缴前三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但需注意,个人承担部分需由您自行补缴,公司仅承担单位应缴部分。
- 经济补偿:若因公司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医疗报销、失业金等),可要求公司赔偿实际损失。但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单据、失业证明等)。
- 解除合同补偿:若您以公司未缴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操作建议
- 先协商后诉讼:建议先与公司协商补缴社保或赔偿损失,若协商无果,再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保留证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明等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及公司未缴社保的事实。
- 注意时效:若公司今年已开始缴纳社保,但您仍想主张前三年权利,需在一年内提起仲裁或诉讼,避免超期。
总结:您仍有权起诉公司补缴前三年社保或主张相关赔偿,但需注意诉讼时效及证据收集。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