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还没入职就要提供身份证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利用扣押证件等手段对劳动者进行不正当的控制或剥削。
在实际招聘过程中,有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可能会以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业务名义,试图扣押求职者的身份证等个人证件原件。但这种行为是典型的求职陷阱,您遇到这种情况时,请果断拒绝,并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给他人。
如果您在入职过程中确实需要提供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或影印件,建议您在合适的位置注明具体用途,以防止证件被滥用。同时,您也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在求职过程中,除了扣押证件外,还有一些其他常见的求职陷阱,如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等)、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等。您要对这些陷阱保持警惕,增强辨别和防范意识。
如果您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任何侵权情况,如被扣押证件、被收取不合理费用等,您可以立即拨打12333电话或前往人社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