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合同到期延续结束怎么签合同-闫瑞梅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劳动纠纷

工伤人员合同到期延续结束后,签订合同的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若工伤人员医疗期已满且经劳动能力鉴定未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不影响原合同履行
    此时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与工伤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内容等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原合同条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降低待遇或变更岗位。
    操作建议:

    •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条款;
    • 若工伤人员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4条条件),用人单位应予以签订;
    • 合同中可注明“因工伤导致的特殊情况处理方式”(如后续治疗、康复安排等),避免争议。
  2. 若工伤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伤残等级(如1-4级伤残)
    此时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但用人单位需为其保留劳动关系并安排退出工作岗位,同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1-4级伤残)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级伤残且本人提出解除合同)。
    操作建议:

    • 1-4级伤残:无需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按伤残等级支付津贴,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至退休;
    • 5-6级伤残:若工伤人员提出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地方规定),并协助办理工伤待遇申领手续;
    • 7-10级伤残: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终止合同,但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地方规定执行)。

关键提醒:

  • 无论何种情况,用人单位均需在合同到期前30日书面通知工伤人员是否续签,避免违法终止合同的风险;
  • 若工伤人员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期间合同期限顺延;
  • 合同签订或终止后,用人单位需及时为工伤人员办理工伤待遇申领手续,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

如有具体案例或地方政策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