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3个月不发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根据具体情况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具体分析如下:
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公司3个月未发工资,已构成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支付全部拖欠的工资。
主张经济补偿金
若劳动者因公司拖欠工资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如向公司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明确因拖欠工资而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公司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例如:工作3年,可主张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主张赔偿金(特殊情况)
若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者可要求公司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但需注意,此情形需以劳动行政部门先行责令为前提,劳动者需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监察部门的责令书)。
其他权利
行动建议: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补充(如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否已停业等),可随时告知,我会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