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试用期6个月,转正后再签合同的做法不合法。
法律背景与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无论试用期长短,用人单位都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具体分析: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因此,不能单独约定试用期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 如果用人单位仅约定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转正后再签合同的违法性:
- 转正后再签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
- 这种做法可能导致用人单位面临支付双倍工资、承担行政责任等法律风险。
合法做法:
- 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期限。
- 试用期期限应符合法律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建议:
- 作为劳动者,如果遇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签订,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备维权之需。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能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
- 此外,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如罚款等。
总之,试用期6个月,转正后再签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