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请假要不要扣钱呢-汪世强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劳动纠纷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请病假,单位不应扣除其工资,且需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继续支付。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基本原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法律基础,确保了工伤职工在康复期间的经济来源不受影响。

二、停工留薪期的具体规定

  1. 期限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对于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职工,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同样不得超过12个月。这一规定为工伤职工提供了足够的康复时间。

  2. 工资内容: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应得收入,单位需按月足额支付,不得扣减。这确保了工伤职工在康复期间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3. 护理责任: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安排或承担相应费用。这体现了对工伤职工生活照顾的法律规定。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 继续治疗:停工留薪期满后,若职工仍需继续治疗,虽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其工资待遇可能会根据病假工资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不过,这种调整通常不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需遵循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在停工留薪期内,无论何种情况,单位都不得扣减工伤职工的工资。

  2. 伤残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停工留薪期待遇,转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3. 非治疗需求:若职工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自行延长请假时间且无正当理由,单位有权按照旷工或其他相关规定处理。但这种情况并不适用于工伤治疗和鉴定期间的合理请假。

四、维权途径

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扣减工伤职工的工资或福利待遇,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与单位协商:首先尝试与单位沟通,要求纠正不当行为,补发被扣减的工资。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介入调查并纠正单位的违法行为。
  • 申请劳动仲裁:作为最后的法律手段,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与建议: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权益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用人单位应依法行事,确保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若遇到工资被扣减等问题,工伤职工应积极维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