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竣工结算方式的填写需根据项目性质、双方协商结果及行业惯例综合确定,核心原则是明确结算流程、时间节点及争议解决机制。 以下是具体填写要点及示例,供您参考:
1. 明确结算依据
- 核心内容:需写明结算依据(如施工图纸、变更签证、工程量清单、定额标准等),避免因依据不明产生争议。
- 示例:
“本工程竣工结算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及《XX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版)》为依据,工程量按实计算。”
2. 约定结算流程
- 核心内容:需分步骤写明结算流程(如提交结算资料、审核、对账、确认等),并明确各环节时限。
- 示例: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60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双方对结算金额有争议的,应共同委托第三方造价机构复核。”
3. 确定结算方式
- 常见方式:
- 固定总价结算:适用于工程量明确、设计变更少的项目,需写明“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设计变更外,结算价不作调整”。
- 综合单价结算:适用于工程量暂估的项目,需写明“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合同约定执行”。
- 成本加酬金结算:适用于特殊项目(如抢险工程),需写明“结算价=实际成本+XX%管理费+XX%利润”。
4. 约定付款时间及方式
- 核心内容:需明确结算款支付时间(如竣工后、审计后)、比例(如留5%质保金)及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等)。
- 示例:
“结算款经双方确认后30日内,发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5. 争议解决条款
- 核心内容:需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诉讼)及管辖地,避免结算纠纷升级。
- 示例:
“因结算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6. 其他注意事项
- 审计条款:若涉及政府审计,需写明“结算以政府审计结果为准,但审计时间不得超过XX日”。
- 变更签证:需明确变更签证的确认流程(如需双方签字盖章方有效)。
- 风险分担:可约定材料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等风险分担方式(如超过±5%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示例条款(综合单价结算):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计算,综合单价按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执行。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28日内提交结算资料,发包人应在60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款经双方确认后30日内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满后无息退还。因结算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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