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事逃逸认定书什么时候出-閤先鹏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是否需要检验鉴定以及事故成因是否查清等因素综合确定。以下是对不同情况下的详细分析:

  1. 一般情况: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若查获了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且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已经确定,应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一规定适用于大多数普通交通事故,包括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的初步处理。
  2. 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

    • 如果事故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对车辆、物品、尸体等进行检验、鉴定,那么认定书的制作时间将依据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确定时间来调整。具体而言,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若超过三十日,需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 肇事逃逸尚未侦破,受害人一方要求出具的情况:

    • 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而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已查明的证据和事实制作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此时,认定书应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若后续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分别送达当事人。
  4. 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情况:

    • 当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并分别送达当事人。此时,不存在严格意义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时间。

建议与注意事项:

  • 在处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时,建议当事人保持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事故处理进展。
  • 如果当事人超过规定时间未收到事故责任书或认定书,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情况,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 在等待责任认定书的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收集并保存好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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