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地工人受伤5个月后是否还能走保险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几个关键因素:是否已参加工伤保险、受伤时是否处于保险有效期内,以及是否能够确认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
首先,如果建筑工地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为工人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这是走保险的前提。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是可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
其次,受伤时是否处于保险有效期内至关重要。如果受伤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那么无论受伤后多久提出理赔申请,只要符合工伤保险的理赔条件,都是可以走保险的。但如果受伤时处于保险“空档期”或“脱保期”,即保险已经过期且未及时续保,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此时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再者,确认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也是走保险的关键步骤。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确认劳动关系;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来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针对您提到的具体情况,如果工人受伤时处于保险有效期内,且能够确认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即使受伤已经5个月,仍然可以走保险进行理赔。但如果受伤时处于保险“空档期”或“脱保期”,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可能就无法通过工伤保险进行理赔了。
因此,我建议您先确认以下几点:一是工人是否已参加工伤保险;二是受伤时是否处于保险有效期内;三是是否能够确认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以上条件都满足,那么您可以尽快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保险理赔申请。如果不满足某些条件,您可能需要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