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药品追溯的规定,这是一个涉及药品安全、医保基金监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问题。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药品追溯相关规定及操作指南:
一、药品追溯码的基本概念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它记录了药品从生产到流通、使用的全过程信息,是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打击假药劣药的重要手段。
二、药品追溯码的应用要求
赋码要求: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含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的境内责任人)和生产企业需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和信息化标准要求,对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码,并确保药品追溯码的准确性、唯一性。
- 鼓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在销售药品时,将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药品追溯信息上传至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
采集要求:
-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需准确采集、核验药品追溯码,并上传至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品追溯系统(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必须拆零发放的药品以及零散注射针剂等除外)。
- 自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 零售药店需在顾客购药小票上显示药品追溯码信息。
应用要求:
- 提升药品追溯码在医保目录谈判、商保目录制定、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集中带量采购等方面的应用。
-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等除外)要全部带码。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或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时,需带码投标。
三、药品追溯码的查询与验证
查询方式:
- 消费者可通过国家医保局主页或消息对话页进入“药品追溯信息查询”页面,扫描药品包装盒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进行查询。
- 若显示“未查询到产品销售信息”,建议等两天再次扫码,如还未出现,说明售出机构未扫描该盒药品上的追溯码,可向售出机构或有关部门反映。
- 若显示“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且为本人购买,说明该药品合法合规;如非本人购买,则可能存在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问题,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 若显示“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同样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可能存在问题。
注意事项:
- 使用医保部门以外的软件或APP扫描药品追溯码,得到的信息并不是该药品的医保销售结算信息,不适用于上述查询方法和结论。
四、药品追溯码的监管与处罚
监管要求:
-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需将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有关要求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内容,并将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 对定点医药机构未落实追溯码采集要求、虚假上传、串换上传等情形,按情节轻重予以协议处理、行政处理等。
处罚措施:
- 国家医保局将加强药品追溯码监管应用,聚焦药品追溯码构建各类大数据监管模型,严厉打击串换药品、倒卖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
部门协同:
- 医保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药品监管部门需明确各方职责,共同推进药品追溯码的应用与监管。
数据共享:
- 各相关部门需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加强药品追溯码的互联互通,形成广泛数据关联,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将药品基本信息、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追溯码使用信息等纳入各相关部门共享范围。
六、消费者教育与参与
- 提高公众对药品追溯码的认知度,强调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维护医保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等方面的共同责任。
- 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的假药劣药、非法倒卖药品以及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药品追溯的相关规定。如果您在查询或使用药品追溯码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