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在原单位聘编内七级三年后重新入职是否可行”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几个关键因素,包括您重新入职的原因、新单位的招聘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但这一条款主要关注的是工作年限的计算问题,并未直接涉及您是否可以重新入职的问题。不过,它暗示了如果重新入职是非因您个人原因(如单位合并、分立、重组等),那么您的工作年限可能会得到连续计算。
接下来,我们考虑重新入职的可行性:
新单位的招聘政策:
您的个人情况:
重新入职的原因:
具体建议:
关于工作年限的计算:
如果您最终成功重新入职新单位,并且新单位同意合并计算您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那么您在原单位聘编内七级的工作年限可能会得到连续计算。但具体计算方式还需根据新单位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综上所述,重新入职的可行性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新单位的招聘政策、您的个人情况以及重新入职的原因等。建议您在做出决定前,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并与新单位进行充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