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拒绝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算不算违法-罗立志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行政纠纷

公安机关拒绝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是违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这里的“通知”通常就意味着要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这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安机关拒绝出具,就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控告人权利保障角度

控告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是期望公安机关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当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时,控告人有权知道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是保障控告人知情权的重要方式。如果公安机关拒绝出具,控告人就无法了解不予立案的依据和理由,其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侵害,也不利于控告人进一步行使申诉、复议等权利。例如,控告人可能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是错误的,想要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请求,但没有不予立案决定书,这些后续的维权行为将面临困难。

法律后果角度

如果公安机关拒绝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控告人可以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其重新审查并出具决定书。如果复议申请被驳回,控告人还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请求。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同时,对于公安机关拒绝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的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员可能会受到内部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渎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你的建议:如果你遇到了公安机关拒绝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的情况,你可以先与公安机关沟通,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出具决定书。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按照上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处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