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工亡单位没钱赔偿,是否可以有人社局赔偿”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并非固定为人社局(即社保局),而是根据用人单位是否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来确定。
一、若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这种情况下,因工死亡的职工遗属有权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二、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均需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支付责任。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没有经济能力支付,这确实会给职工遗属带来困难。
三、社保局的特殊支付与追偿情况:
不过,在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况下,虽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但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社保局有权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并由用人单位偿还。如果用人单位不偿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总结与建议: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