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故取消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得到什么补偿-陈胤桦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及情形如下:

  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87条,若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如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此时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月工资标准: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若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封顶计算,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 示例:工作5年,月工资1万元,违法解除赔偿金为5×1×2=10万元。
  2. 代通知金的适用情形
    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如医疗期满、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解除合同,但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 注意:违法解除情形下不适用代通知金,劳动者可直接主张赔偿金。
  3. 其他应得权益

    • 工资结算:用人单位需结清解除前的工资、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
    • 社保与公积金:确保解除当月社保、公积金已缴纳,并协助办理转移手续。
    • 竞业限制补偿:若双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需按约定支付补偿金。

行动建议:

  1. 收集证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记录、解除通知等材料;
  2. 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书面说明解除理由及补偿方案;
  3. 申请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在1年内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主张赔偿金及应得权益。

温馨提示:若用人单位以“协商一致”为由解除合同,需警惕其是否变相规避赔偿责任。建议劳动者在签署任何协议前,仔细核对补偿条款是否符合法定标准。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