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离职提前三天说合法吗”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当前所处的劳动合同状态,特别是是否处于试用期。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循一定的通知期限。具体来说:
非试用期情况:如果您已经过了试用期,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您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仅仅提前三天通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试用期情况:如果您目前仍处于试用期内,那么情况就有所不同了。根据同一法律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提前三天通知就是合法的。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离职提前三天说是否合法,主要取决于您是否处于试用期。如果您在试用期内,那么提前三天通知是合法的;如果您已经过了试用期,那么就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实际操作中做出正确的决策。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