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是否可以撤销-赵雪芹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案件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撤销,具体取决于案件的性质、所处的法律阶段以及是否符合法定撤案条件。以下是对此问题的全面分析:

一、尚未刑事立案的情况

如果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那么通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和解(例如赔偿、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撤案,以修复当事人权益和恢复社会秩序。

二、已经刑事立案的情况

  1. 侦查阶段:

    • 情节轻微不构罪:如果寻衅滋事行为虽然构成违法,但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例如,因琐事发生口角、轻微推搡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 追诉时效已过: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十年的追诉时效期限,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 特赦免除刑罚:如果国家发布特赦令,且犯罪嫌疑人的寻衅滋事行为符合特赦条件,公安机关将撤销案件。
    • 犯罪嫌疑人死亡:由于刑事责任具有人身专属性,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死亡,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
    • 其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果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公安机关也会依法撤销案件。
  2. 审查起诉阶段:

    • 法定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即等同于撤销案件。
    • 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不需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酌情作出不起诉决定。
    • 证据不足不起诉:如果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3. 审判阶段:

    • 在审判阶段,案件一般不会被撤销,但可能出现终止审理的情况。例如,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将裁定终止审理。此外,如果被告人在审判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达成认罪认罚协议,法院可能依据量刑建议作出判决,但这并不属于撤销案件。

三、特殊注意事项

  • 和解与量刑:即使双方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也不能直接撤销案件。但和解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时的一个考虑情节,对最终判决产生影响。
  •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案情较轻且行为人认罪态度较好,可能会选择给予行政处罚而非刑事处罚。但这并不等同于案件被“撤销”,而是改变了处理方式。

四、建议与行动

面对寻衅滋事罪的指控,被告人应积极配合调查,表达悔过之意,并尽力赔偿可能造成的损害。同时,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至关重要。律师将协助被告人分析案情,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并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面临寻衅滋事罪的指控,或者有任何关于婚姻家庭、刑事辩护领域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