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不买社保的人员签订合同并按手印的行为是违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社会保险法的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因职工个人意愿或双方私下约定而免除。即使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并在合同上按手印,这种约定也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公司若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不仅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员工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从实际风险的角度
若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在发生工伤、医疗、生育等情形时,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此时,员工可能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此外,未缴纳社保还可能影响公司的信誉和资质,甚至引发劳动纠纷和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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