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受伤但达不到伤残等级,依然可以获得相应赔偿,主要赔偿项目及依据如下:
医疗费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及《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治疗期间的全部合理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需保留病历、发票等凭证作为索赔依据。
停工留薪期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受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护理费
若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如住院期间需专人陪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用人单位需支付护理费。标准通常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30%,具体按护理等级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与交通费
操作建议: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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