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不想承包发票税费 那么合同该怎么签-李珺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房产纠纷

结论前置:若租房子不想承担发票税费,在合同签订方面,可从明确税费承担主体、细化合同条款、考虑税务合规风险等角度来处理,以下是详细说明。

  1. 明确税费承担主体
    • 在合同中直接、清晰地写明发票税费由出租方承担。例如,可以在合同中专门设置一条关于税费承担的条款,表述为“本合同项下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发票税费,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并缴纳,与承租方无关”。这样明确约定后,从合同层面确定了税费的承担方,避免后续因税费问题产生争议。
    •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合同可以这样约定,但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出租方作为纳税义务人,有依法缴纳相应税费的法定义务。即使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承担税费,如果出租方未依法缴纳,税务机关仍会向出租方追缴税款及可能的滞纳金、罚款等。不过,承租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出租方追偿因出租方未缴税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比如因出租方未提供发票导致承租方无法进行税前扣除而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等。
  2. 细化合同条款
    • 除了明确税费承担主体外,还可以进一步细化与发票相关的条款。例如,约定出租方应在收到租金后的多长时间内为承租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如果出租方未能按时开具发票,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按照未开具发票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等。
    • 示例条款:“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每期租金后的[X]个工作日内,为承租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若出租方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时间开具发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开具发票金额的[X%]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承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租方退还已收取的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同时承担承租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 考虑税务合规风险
    • 虽然从合同角度可以约定不承担发票税费,但这种做法可能存在一定的税务合规风险。如果出租方为了逃避纳税义务,不按照规定开具发票或者开具虚假发票,承租方可能会面临无法正常进行财务核算、税务申报等问题,甚至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存在偷逃税款的嫌疑。
    •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承租方可以在合同中要求出租方提供相关的纳税证明或者承诺书,承诺其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例如,可以约定“出租方承诺,其将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收入依法申报纳税,并及时为承租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若因出租方未依法纳税或开具虚假发票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另外,在签订合同前,建议你对出租方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一定的了解,比如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的官方网站查询出租方的纳税信用等级等信息。如果出租方纳税信用较差,可能存在较高的税务风险,此时你需要更加谨慎地考虑是否签订该合同以及如何设置合同条款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任何与发票税费相关的问题,都可以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