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对方能否继承遗产,需根据双方身份关系及是否存在有效遗嘱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若双方为配偶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配偶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使生前无子女,配偶仍有权继承遗产。但需注意:
- 若存在有效遗嘱排除配偶继承权(如遗嘱将财产赠与他人),则按遗嘱执行;
- 若配偶存在《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的丧失继承权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则丧失继承权。
若双方非配偶关系(如兄弟姐妹、父母、侄甥等)
- 无遗嘱时:需满足《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例如:
- 被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的,由兄弟姐妹继承;
- 若兄弟姐妹已去世,则由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甥)代位继承。
- 有遗嘱时:若遗嘱明确将财产留给对方(如朋友、远亲等非法定继承人),则按遗嘱执行,但需注意遗嘱形式合法(如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补充说明:
- 若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遗产将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则归所在集体所有(《民法典》第1160条)。
- 继承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建议保留亲属关系证明、遗嘱原件等关键证据。
如有具体身份关系或遗嘱内容需要分析,可进一步向我说明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