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老板不继续经营且您已工作一年的情况下,通过劳动仲裁,您可能获得的工资及补偿主要包括未支付的工资、经济补偿金,若存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还可能获得双倍工资差额。具体如下:
一、未支付的工资
基本工资:如果老板在您离职前未支付您应得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您有权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这些未支付的工资。
计算方式:未支付工资的计算相对直接,即根据您与老板之间的劳动合同或实际约定,计算出应支付但未支付的工资总额。
二、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即老板)因自身原因决定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计算方式: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通常根据您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来确定。具体公式为: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其中,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双倍工资差额(若存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计算方式:如果您在老板处工作了一年,但老板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老板支付从第二个月起至第十二个月止的双倍工资差额。即除了已经支付的正常工资外,老板还需额外支付11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四、其他可能的情况
加班费:如果您在老板处工作期间存在加班情况,且老板未支付加班费,您也有权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加班费。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果老板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您还可以要求老板补缴这些费用。不过,这部分请求可能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您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如向社保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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