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已办理离职但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需根据离职原因及法律规定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若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为:
若因劳动者主动离职(如个人原因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除非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此时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按上述经济补偿标准计算)。
若因协商一致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6条,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同上);若由劳动者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若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或降低条件续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同上);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签,劳动者拒绝的,则无需支付。
行动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具体计算,可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