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对象有哪些-陈华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公司事务

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主要包括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措施,具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规章、规范性文件:

    • 这包括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直接或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因此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以确保其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2. 其他政策性文件:

    • 除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外,任何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如政策指导、意见、通知等,也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这些文件虽然可能不具有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但同样可能对市场竞争产生影响。
  3. “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

    • 这类政策措施是针对特定项目、特定企业或特定情况制定的,具有针对性和特殊性。由于它们可能直接涉及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因此也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以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审查的具体内容:

  • 市场准入和退出:审查政策措施是否设置了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如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或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 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确保各类商品和要素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自由顺畅流动,审查政策措施是否限制了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
  • 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政策措施不能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以免扭曲市场竞争。
  • 影响生产经营行为:不能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如固定价格、划分市场等。

审查方式与程序:

  • 公平竞争审查一般采取事前自我审查的方式,由政策制定机关在起草政策措施过程中,严格对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 如果认为政策措施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可以直接出台;如果认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应当进一步研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消除不利影响,如调整政策内容、设置合理的例外情形等。

监督与保障: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有关政策措施开展抽查,对违反规定的政策措施督促起草单位进行整改。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违反规定的政策措施。
  • 国务院还定期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开展督查,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市场的公平竞争。

举例说明:

  • 假设某市政府计划出台一项政策,对本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给予额外的财政补贴。在出台前,该政策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该政策可能排除外地新能源汽车企业参与本地市场竞争,那么该政策就需要进行调整,以符合公平竞争原则。

总结与建议:

公平竞争审查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市场公平、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对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无论是规章、规范性文件还是其他政策性文件,甚至是“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都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如果你在制定或执行相关政策时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