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卖自己房子给客户做的高评高贷零首付 现在被客户起诉了 怎么办-李珺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房产纠纷

您当前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因中介卖自己房子时为客户办理高评高贷、零首付操作,现被客户起诉,需明确应对策略。以下从法律风险、诉讼应对、后续处理三个维度展开分析:

一、法律风险:高评高贷、零首付可能涉及多重违法

  1. 合同效力风险
    高评高贷(通过虚增房产评估价获取更高贷款)本质是“阴阳合同”或“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民法典》第146条“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若客户主张合同无效,法院可能支持,您需返还已收房款,客户需返还房屋,但双方均可能因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2. 贷款诈骗刑事风险
    若您与客户合谋伪造评估报告、收入证明等材料骗取银行贷款,且贷款金额达到“数额较大”(通常2万元以上),可能触犯《刑法》第175条之一“骗取贷款罪”。若客户以此为由举报或作为诉讼抗辩,您可能面临刑事调查。

  3. 行政处罚风险
    高评高贷行为可能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25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及“不得赚取差价”等规定,住建部门可对您处以罚款、暂停网签资格等处罚。

二、诉讼应对:需针对性准备抗辩策略

  1. 若客户主张合同无效

    • 抗辩点:强调客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高评高贷的违法性明知且主动参与(如提供虚假材料、配合签字),应承担主要过错。
    • 证据准备:收集客户签署的《贷款申请承诺书》、聊天记录等证明其明知违法仍同意操作的证据;若客户已实际居住房屋多年,可主张其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认可合同效力。
  2. 若客户主张返还房款或赔偿损失

    • 抗辩点:若客户已实际支付部分房款(如通过高贷部分覆盖),可主张其已履行主要义务,仅需返还差额;若客户未实际支付任何款项(零首付),可主张其未履行合同根本义务,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房屋占用费。
    • 风险提示:若法院认定您存在过错(如主导高评高贷操作),可能判决您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如客户已支付的税费、中介费等)。
  3. 若客户主张刑事控告

    • 应对策略:立即委托律师与公安机关沟通,提交客户主动参与、知情同意的证据(如录音、书面确认文件),证明您无单独犯罪故意,争取不立案或撤销案件。

三、后续处理:降低损失的实操建议

  1. 主动协商和解
    若客户诉求合理(如仅要求解除合同),可协商退还部分房款并补偿合理损失(如装修费),避免诉讼成本及刑事风险。和解协议需明确“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并公证或通过法院确认效力。

  2. 补正贷款材料(如可能)
    若银行尚未发现高评高贷,可与客户协商补充真实评估报告、收入证明等材料,将贷款调整为合法额度,降低被银行追责风险(银行可能要求提前还贷或解除合同)。

  3. 规范后续交易
    若案件未了结,暂停所有房产交易行为,避免被认定为“惯犯”加重处罚;未来交易需严格遵守评估价与市场价一致、首付比例符合政策等规定,保留所有合法交易凭证。

最后提醒:高评高贷、零首付操作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违法,您需做好承担部分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的准备。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梳理交易全流程证据(如合同、贷款材料、沟通记录等),制定针对性应诉方案。若需进一步分析具体证据或诉讼策略,可直接向我提供材料细节,我将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