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司机出去送货发生事故,保险外的部分司机是否需要承担,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司机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司机被认定为全责或主要责任时:
- 劳动关系下的司机:如果司机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事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即使保险赔付不足,原则上应由公司承担剩余赔偿责任,司机个人一般无需承担。但若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酒驾、毒驾、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等),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司机追偿。
- 劳务关系下的司机:如果司机与公司之间是劳务关系(如临时雇佣、非全日制用工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因此,若司机被认定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赔付后可能向司机追偿保险外的部分。
司机被认定为次责或无责时:
- 若司机在事故中仅承担次要责任或无责任,保险外的部分通常由对方车辆或保险公司承担,司机个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若公司因司机轻微过失(如未及时提醒对方避让等)被要求承担部分责任,且该过失未达到“重大过失”标准,司机个人一般无需承担。
特殊情形:
- 司机私自用车:若司机在送货途中私自改变路线或用途(如办私事),此时发生事故可能被认定为非执行工作任务,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外的部分需由司机自行承担。
- 车辆存在缺陷:若事故因车辆本身缺陷(如刹车失灵)导致,且司机无过错,公司作为车辆管理人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司机个人一般无需承担。
建议:
- 公司角度:建议完善车辆保险(如增加第三者责任险保额),明确司机职责范围,定期进行安全培训,降低事故风险。
- 司机角度:若被认定存在过错,建议积极与公司沟通,协商赔偿方案;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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