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的人员,特别是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是不能开公司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的。这一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和依据:
一、党纪国法的明确规定
党纪处分条例:党纪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
公务员法:公务员法也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包括经商办企业、买卖股票、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廉政准则:廉政准则进一步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二、禁止经商办企业的原因
防止权力进入市场:党政机关掌握着国家权力,如果经商办企业,必然会引发权力进入市场,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避免与民争利: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可能会依仗权势与民争利,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影响正常工作:党政机关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管理国家和公共事务,如果经商办企业,会分散精力,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引发腐败行为: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容易滋生腐败行为,侵害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三、具体规定和限制
党政机关:县及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包括党委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不准经商、办企业。所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必须与党政机关在财务、名称、人事等方面彻底脱钩。
公务员:公务员在职期间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包括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
经济实体与行政机关脱钩:经济实体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应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得兼有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职能。
四、特别提醒
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国家公务员,应当尽职尽责,专心做好本分工作。如果同时从事其他营利活动,不仅会分散精力,还可能出现利用职务便利和权力资源谋取私利的情况,这都不符合勤政廉政的要求。
总结来说,从政的人员是不能开公司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的。这是党纪国法的明确规定,也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避免与民争利、保证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以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希望您能理解并遵守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