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工资压15天的情况下,具体发放时间需结合劳动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当地工资支付规定综合判断,以下分情况说明:
若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明确约定了工资发放周期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若合同或制度中明确“压15天后于每月X日发放”(例如每月15日发放上月1日至30日的工资),则公司应按约定时间发放,延迟发放可能构成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若劳动合同未约定,但公司规章制度有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公示等)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若制度合法有效,公司应按制度执行;若制度未公示或未履行民主程序,劳动者可主张制度无效,要求公司按法定或行业惯例时间发放。
若合同和制度均无约定,需参考当地工资支付规定
部分地区对工资发放周期有具体要求(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且需在约定日期发放)。若当地无特殊规定,则默认按“按月支付”原则,公司应在每月结束后的合理期限内(通常不超过15日)发放上月工资。此时“压15天”可能被认定为合理周期,但需结合具体发放时间判断(例如每月1日发放上月16日至31日工资,虽压15天但符合按月支付逻辑)。
建议行动:
提示:工资“压15天”本身不必然违法,但需确保发放周期明确、合理且不损害劳动者权益。若有其他细节(如离职时工资结算、工资结构争议等),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具体情形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