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案开发票的手续费追缴的法律依据-赵可律师|法行宝
2026-04-24 经济纠纷

在贪污案件中,开发票的手续费追缴的法律依据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贪污罪和非法所得追缴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 贪污罪的构成与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若贪污行为涉及通过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并从中收取手续费,该手续费属于贪污所得的非法利益,依法应当追缴。

  2. 非法所得的追缴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在贪污案件中,开发票的手续费作为贪污行为的直接经济收益,属于违法所得,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缴。

  3. 虚开发票的刑事责任
    若贪污案件中涉及虚开发票行为,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即虚开发票罪。虽然该条款主要针对虚开发票行为本身,但若虚开发票与贪污行为存在关联,手续费作为贪污链条中的一环,同样需被追缴。

  4. 司法解释的补充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贪污所得的财物包括以贪污手段获取的各类经济利益。开发票的手续费若被认定为贪污所得的衍生利益,亦在追缴范围之内。

实务建议:
在具体案件中,追缴手续费的金额需结合贪污总额、手续费在贪污链条中的作用等因素综合认定。若您涉及此类案件,建议提供具体案情细节(如贪污方式、手续费比例、资金流向等),以便进一步分析追缴的合法性及操作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