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环卫工人在上班时被同事开车碾压骨折,是否能获得“双赔”(即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可以部分双赔,但存在部分项目不可重复获赔的情形。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一、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及性质
- 工伤保险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具有强制性、无过错责任性,旨在保障职工因工作受伤后的基本生活及医疗需求。
- 侵权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事开车碾压环卫工人,若存在过错(如操作不当、未注意安全等),则构成侵权,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二、能否“双赔”的具体分析
可以“双赔”的部分:
- 工伤保险赔偿中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这些费用是职工因工伤实际支出的,若侵权人已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不再重复支付;但若侵权人未赔偿或赔偿不足,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应予以补足。不过,实践中,部分地区允许职工先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这些费用的赔偿,再向侵权人追偿,即存在“先保后追”的模式,从结果上看相当于获得了双赔(但资金来源不同)。
- 工伤保险赔偿中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些费用是职工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的补偿,与侵权损害赔偿中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性质不同,可以同时获得。
- 工伤保险赔偿中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若环卫工人因伤死亡):这些费用是职工因工伤死亡后对其亲属的补偿,与侵权损害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性质不同,可以同时获得。
不可“双赔”或需扣除的部分:
- 医疗费等实际支出费用:如前所述,若侵权人已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不再重复支付;若已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赔偿,再向侵权人追偿时,需扣除已获得的工伤保险赔偿部分。
- 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侵权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与工伤保险赔偿中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性质相似,均是对职工因伤误工期间的收入损失补偿,一般不可同时获得,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主张或进行抵扣。
三、实务操作建议
- 及时申报工伤:环卫工人或其近亲属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以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收集侵权证据:同时,应收集同事开车碾压的证据(如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以便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 咨询专业律师:由于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交互关系复杂,且各地实践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环卫工人或其近亲属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示例:假设环卫工人因伤构成十级伤残,其可获得的工伤保险赔偿包括:医疗费(若侵权人未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同时,其可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残疾赔偿金可以同时获得,但医疗费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主张或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