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管理人员没有买社保是不合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里的“职工”并没有特别排除管理人员,也就是说,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管理人员,劳务公司都有义务为其购买社保。如果劳务公司没有履行这一义务,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从法律责任角度
从实际操作角度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劳务公司管理人员发现公司没有为自己购买社保,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尽快补缴社保。如果协商无果,管理人员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并处理。此外,管理人员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你遇到了劳务公司管理人员没有买社保的情况,或者有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