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不买社保是不合法的。这一结论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就必须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劳务派遣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中,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因此它必须承担起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这其中就包括了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
进一步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也明确强调了劳务派遣单位的这一法定义务,即它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这从规章的层面再次确认了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保,那么劳动者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依法补缴社保。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调查,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补缴社保费用。如果劳务派遣公司逾期不改正,劳动监察部门还可以对其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相应的罚款。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劳务派遣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可能因未缴纳社保而产生的经济补偿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但社保缴纳的责任并不因此转移给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主要负责提供工作岗位、进行日常管理和支付服务费用等,而社保缴纳的法定义务仍然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当然,如果用工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将用于缴纳社保的费用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等,导致员工社保未缴纳,用工单位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保,这是其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在面临社保未缴的问题时,应依法维权,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