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中介未征求买卖双方意见且回避资金监管,合同是否可撤销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中介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是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因素。
1. 中介行为构成欺诈的情况
若中介在未征求买卖双方意见且回避资金监管的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买卖双方基于错误认识而签订合同,那么中介的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具体分析:
2. 中介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
若资金监管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而中介故意回避资金监管,那么中介的行为可能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若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则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买卖双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中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分析:
3. 中介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
若中介未征求买卖双方意见且回避资金监管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买卖双方因资金安全问题而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那么买卖双方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要求解除合同。虽然解除合同与撤销合同在法律后果上有所不同,但在某些情况下,解除合同也可能是买卖双方的一种合理选择。
具体分析:
建议与提醒: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