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和员工签订押金并规定提前15天辞职的做法,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
详细分析:
押金的非法性: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和员工签订押金本身就是违法的。
辞职时间的规定: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规定员工必须提前15天辞职,若该规定试图剥夺或限制劳动者的这一法定权利,则是违法的。
法律建议:
- 作为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设定违法的辞职条件。
- 若已存在此类押金或规定,建议立即废除,并退还已收取的押金给劳动者。
- 若因此类问题引发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和赔偿风险。
综上所述,和员工签订押金并规定提前15天辞职的做法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